簡章出處=>
http://www.sportsnet.org.tw/race_detail.php?race_no=20101017

 

99年度財政部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北區)

一、 主辦單位:財政部、彰化銀行 

二、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中縣政府、高雄市政府、中華民國路跑協會 

三、承辦單位: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四、 競賽日期與時間及地點: (北區)99年10月17日(星期日) 總統府前廣場   競賽組06:00  休閒組07:30

五、競賽路線:

競賽組:總統府前廣場凱達格蘭大道起跑→仁愛路1-2段→左轉金山南路→上新生高架→新生高架

(濱江街匝道口原線折返) →回到凱達格蘭大道前廣場(全程10公里)【限時90分鐘】

休閒組:07:30開跑:總統府前廣場凱達格蘭大道起跑→仁愛路1-2段→至金山南路口(不越過路口)

原線折返回到凱達格蘭大道前廣場(全程約3公里)【限時30分鐘】

    

六、 競賽項目:

北區

10KM 競賽組

3KM 休閒組

人數限制

6000

3000

11000

報名費

競賽組每位新台幣200元 

可事先於網路報名,並於活動當天提供當月發票三張,即可於網路報名報到區領取號碼布乙張,立即參加活動。

休閒組免報名費,於活動當天提供當月發票三張,即可於休閒組報到區領取號碼布乙張,立即參加活動。

報名日期

08/02-09/09

(限額若滿亦不再接受報名)

即日起-09/04

(限額若滿亦不再接受報名)

現場報名

限時

90分鐘

30分鐘

集合時間

05:40

07:00

起跑時間

06:00開跑

07:30開跑

             凡報名10公里競賽路跑之選手將於報到時獲得由大會所提供的精美紀念運動T恤一件

衣服胸圍尺寸對照表

 


 


L

 

 


 


114CM

 

   各衣服尺寸數量有限,如遇選取之尺寸短缺,大會有權以其它尺寸更改之,選手不得有異。( 未勾選者以L提供)

競賽組別:

競賽組10公里將依出生年份分13組及視障組。休閒組將不計時不分男女及年齡。

男70歲+

男60-69歲

男50-59歲

男40-49歲

男30-39歲

男20-29歲

男19歲-

女60歲+

女50-59歲

女40-49歲

女30-39歲

女20-29歲

女19歲-

視障組

 

報名競賽組視障組選手統一由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認可之團體依競賽報名規定報名,參加路跑活動之視障朋友,必須有陪跑人員方可報名參加,陪跑人員不另計算成績。(陪跑人員限1人不須繳報名費,亦不發給紀念品;若陪跑人員非事先報名之本人,亦不發給成績)。

報名辦法:

1. 競賽組10公里事先報名

欲報名之選手請依下列方式事先填好報名表,繳交報名所需費用,報名完成後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將於賽前一星期統一寄發報名回執單,請完成報名之選手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領取比賽物資。

u網路報名:中華民國路跑協會會員請上網www.sportsnet.org.tw網路上報名專區填妥比賽報名表及網路上刷卡繳交報名費,惟非中華民國路跑協會會員請先行註冊成為會員。請確認報名事項無誤,一經報名後即不接受報名事項更改。

v郵寄報名:請詳細填寫報名表、初次報名者請擇一證件檢附(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正面影本)以備查核,連同報名所需費用,如遇費用金額龐大或零錢,可購買郵政匯票方式,抬頭請寫:中華民國路跑協會)以掛號或現金袋方式郵寄。請保留掛號單據以備查詢。

w親自報名:欲親自報名之選手請前往以下地點報名繳交報名表及報名費用

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台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5號2樓206室  蘭州市場二樓,大龍街側進入

電話:+886-2-25855659   傳真:+886-2-25996716

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分~上午12:00  下午13:30分~下午17:30分

報名時請詳加評估自身實力,報名手續完成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衣服尺寸或退費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報名資格。

未填寫衣服尺寸者,本會一律以L尺寸發給,如遇尺寸短缺大會有權以其他尺寸代替。

曾參加過本會所舉辦的任何一場競賽的路跑活動就不需要附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2. 休閒組約3公里組

網路報名: 即日起~9/04,上網http://www.2010runrun888.com.tw,輸入身分證號碼,即可獲得一組確認號碼,10/17早上06:00-06:30其間至會場網路報名報到區,憑三張當月發票,即可領取號碼布參加,數量有限(限額3000人),發完為止。

現場報名:活動當天早上06:00am於會場休閒組報到區,憑三張當月發票,即可領取號碼布參加,數量有限(限額11000人),發完為止

十 、競賽組報到:(領取號碼布、參加卡訂於號碼布上,紀念品)

(一)親自報到:請於99年10月15 ~16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止,至台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5號206室,中華民國路跑協會 (逾時不侯)。

(1)請持本會所寄發的報名回執單辦理報到。報名回執單將統一於活動前一星期寄發。

(2)本人無法親自報到者,可將報名回執單交付受託人代理報到,惟受託者需出示證件以備查驗,如有被冒領,本會一概不負責。

(二)郵寄代理報到,如無法在上述時間報到,請選擇郵寄代理報到,需另外付代辦費郵資,不是報名費

請在報名同時勾選,繳交郵寄代理報到費用,以方便作業,限臺灣境內。

(1)凡郵寄代理報到者,本會將不另行寄發報名回執單。包裹(競賽組內含:號碼布及紀念品)將於活動前3-5日寄到報名表上所填的地址。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郵寄地址,以免包裹無法寄達。

(2)如因郵寄地址不全或無人簽收而造成包裹無法送達而導致無法參賽者,本會將不再另行補寄,物品請於賽後一星期內10月18日~10月22日上班時間(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至本會領取,逾期視同放棄。

( 3 )郵寄代理報到費請於報名同時繳交。1~4人以下每人130元,5人至20人600元,21人至50人1,200元,51人至100人1,800元、101人至200人2,400元、200人以上3,000元。(以上限國內,郵寄所須的代辦費郵資須連同報名費同時繳交,完成報名後即不受理)。

(三)於報到日尚未收到報名回執單者,請憑報名收據及身分證證明文件,於報到期限內至指定報到地點領取報到物品。

(四)恕不接受活動當天(10/17)現場報到。未完成報到者,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進入比賽路線,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選手進行比賽,因故無法報到者亦無參加比賽者,請於賽後一個星期內10月18日至10月22日上班時間至路協補領,逾時將視為放棄領取

十一、 獎勵方式及辦法:

(一)頒發獎金:按男、女總名次成績給獎,(請於領獎時附身分證影印本,並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抵所得稅)(各組總名次錄取者,不再列入分組名次計算)

【1】競賽組(10公里/10KM)

 

男子組

女子組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30,000元

獎金新台幣25,000元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25,000元

獎金新台幣20,000元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20,000元

獎金新台幣15,000元

第四名

獎金新台幣18,000元

獎金新台幣12,000元

第五名

獎金新台幣16,000元

獎金新台幣11,000元

第六名

獎金新台幣14,000元

獎金新台幣10,000元

第七名

獎金新台幣12,000元

獎金新台幣8,000元

第八名

獎金新台幣10,000元

獎金新台幣7,000元

第九名

獎金新台幣8,000元

獎金新台幣6,000元

第十名

獎金新台幣6,000元

獎金新台幣5,000元

(二)

u 競賽組10公里組各組錄取名次如下:

各組依報名人數1-50人錄取3名,51-100人錄取4名,101-200人錄取6名,201名以上錄取10 名,頒發獎牌及獎金。

 

男子組/女子組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3,000元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2,500元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2,000元

第四名

獎金新台幣1,500元

第五名

獎金新台幣1,200元

第六名

獎金新台幣1000元

第七名

獎金新台幣800元

第八名

獎金新台幣700元

第九名

獎金新台幣600元

第十名

獎金新台幣500元

 

v為鼓勵長青跑者,男70歲以上者、女60歲以上者各錄取前10名,頒發獎牌及獎金各乙份。

w視障組錄取前三名(不分年齡、分男、女),頒發獎牌及獎金各乙份。

 

男子組/女子組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8,000元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7,000元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6,000元

 

各組得獎者限比賽當日活動結束9:00前領取,逾時視同棄權。

現場摸彩:筆記型電腦,數位相機、自行車、電器用品等獎品,限現場上午10:00前由本人

領取,獎品金額在NT$1000元(含)以上之得獎者,領取獎品時請出示身分證或駕照等證件,否則

視同棄權。現場摸彩獎品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抵所得稅。

(三)為鼓勵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全程之競賽組及休閒組選手將發給計步器、毛巾、餅乾、水及完跑證明。請憑號碼布至相關兌換帳棚兌換,一人限領一份。

十二、計時:

本次活動不使用晶片,競賽組選手經年齡分組依各組報名人數錄取成績。

u競賽組選手將於報到時領取號碼布,請確認號碼布上參加卡資料正確無誤,如資料有誤請於報到時提出更改。如因報名資料錯誤而造成錄取成績有誤,大會恕不負責。

v請將號碼布別在胸前,進入終點前,請勿將釘在號碼布上的「參加卡」撕下,無參加卡或競賽途中遺失者視同棄權,亦不可私自塗改參加卡上的資料,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予計時及名次。

w活動當天請確認個人號碼布顏色並依號碼布顏色進入終點,以免造成成績錄取錯誤。

競賽組選手跑入終點時,請主動向入口穿黃色背心之裁判索取名次卡,並遵循著紅色背心之紀錄組人員指引,自行於三分鐘內將參加卡張貼於成績大表格上並確認無誤,否則不予計算成績。

      y如有需領取信物之檢查站,請務必向檢查站工作人員領取信物並配帶於手腕上以利裁判判別名次。

 

十三、 犯規罰則:

(一)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u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v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w未將號碼布以別針別在胸前、或無比賽信物者。

x嚴禁於比賽行進路線中攜帶寵物、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滑板車及腳踏車。

本次活動不使用晶片計時,請依規定將參加卡依名次卡名次張貼於成績大表格上,無張貼者

   不予計時。

(二)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並禁止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一年及公佈其姓名於協會網頁上。

u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

v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

w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等)。

x代跑及被代跑者,請勿以任何理由轉讓號碼布於無報名之個人參加比賽。

十四、 申    訴:

(一)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十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作為大會賽事基金。

十五、 注意事項: (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1)衣物保管:(限競賽組)

u選手若有需要衣物保管必須使用大會專屬衣物保管袋,保管當天並出示本次活動號碼布,經工作人員蓋收件章後才接受衣物保管,領回所寄放之衣物也必須出示本次活動號碼布,經工作人員蓋領回章後才可領回保管衣物。無衣物保管袋者可在保管區購買,一個100元。(可在中華民國路跑協會所舉辦之活動重複使用)。

v大會將於2010年10月17日上午5時起,接受衣物保管,賽後以號碼布領取,並請於活動當天上午

09:00前將保管物品領取。(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一概不負責)。

(2)安全第一,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3)隨身攜帶身分證明備查。

(4)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佈成績無效外,將禁賽一年及網路上公佈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5)報到完成後,請小心保管號碼布及參加卡,遺失恕不再補發。無號碼布之選手將喪失參賽資格。

(6)競賽組凡完成報名因故無法事先報到及參賽者,可憑本會賽前報到單,於賽後一星期內10月18日~22日,星期一至五(上班時間09:00~12:00;13:30~17:00)至本會領取紀念品,逾時逾期視同放棄。

(7)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會網站與本會刊物上暨參

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8)比賽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報名費將以5折退還。

(9)路線上之橫向路口,將視交通流量彈性開放橫向車輛,請參賽者經過路口時務必聽從裁判與交通警員

的指引。

本規程如有未盡之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 本會網址:http://www.sportsnet.org.tw

*本會E-mail:service@sportsnet.org.tw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各位親愛的跑友們:運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元素,請各位視自己跑步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壹佰萬元之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一、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u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v被保險人在經營業務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二、特別不保事項:u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v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w,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oel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