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出處=>http://www.sportsnet.org.tw/race_detail.php?race_no=20110724

標高圖=>http://www.sportsnet.org.tw/upload/race/1308123360.jpg

路線圖=>http://www.sportsnet.org.tw/upload/race/1308123360_1.jpg

 


 

2011陽明山越野路跑賽

一、指導單位:內政部、內政部營建署

二、主辦單位: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臺北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中華民國路跑協會

四、協辦單位:國防部、教育部國立國父紀念館、新北市政府、中華民國大型活動緊急救護協會、陽明山菁山遊憩區

五、贊助單位:日商久光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晶盟實業有限公司、健喬信元醫藥生 技股份有限公司、國際大旅舘、台灣易立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維他露公司/維他露基金會/源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英屬維爾京群島商寶貝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六、比賽時間:2011年7月24日(星期日)06:00 起跑

七、比賽地點:陽明山中山樓大停車場

、比賽路線:

越野路跑組21公里  限時3小時30分完成

起點(陽明山中山樓大停車場)→湖山路陽金公路岔路口→陽金公路陽管處遊客中心→中興路口→竹子湖派出所→百拉卡公路岔路口→小油坑地質景觀區→竹子山道路風口段(原線折返至)→終點(陽明山中山樓大停車場)。

 

全民健跑組5.45公里  限時2小時完成

起點(陽明山中山樓大停車場)→湖山路陽金公路岔路口→陽金公路陽管處遊客中心→中興路口(原線折返至)→終點(陽明山中山樓大停車場)。

 

九、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1年6月23日止以郵戳為憑。報名費繳交不足、手續不全者,以退件處理;因退件而逾時者本會

恕不負責。如報名限額已滿,而報名日期未截止亦不接受報名。因報名額滿被退件者需自行負擔退件所產生之

費用,費用將由報名費裡扣除。(請隨時注意路協網站上公佈)。

十、競賽項目:

比賽項目

越野路跑組

21KM

全民健跑組

5.45KM

報名費

NT$:500元

NT$:300元

報名時另需再繳交100元晶片保證金作為使用晶片押金,晶片保證金將在活動當天歸還晶片時退還

不使用晶片,不計時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2011年6月23日(限額若已滿,亦不再接受報名)

限額

3000

2000

限時

3.5小時

2小時

因路線起伏較大,請選手謹慎評估後再決定報名,活動因路線管制,為不影響其他用路人權益,敬請無法在限時內完成之選手務必聽從裁判及管制人員指示搭乘殿後車,感謝您的配合。

集合時間

05:40

05:40

起跑時間

06:00

06:15

集合地點

陽明山中山樓大停車場

 

ï 為慶祝建國百年,大會特別增加精彩一百組(21KM),參加資格,限夫妻兩人一組,兩人年齡實歲加總共100歲,(舉例:夫於民國48年出生,今年52歲,妻於民國52年出生,今年48歲,兩人合計共一百歲。)並於團體報名表上,填寫參加精彩一百組(21公里),需附上兩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十一、自費專車:本次要搭乘大會自費來回專車之選手需另行繳交新台幣60元專車費用,憑票上車,無票(未帶、遺失)者視同無繳費用不可搭乘(現場不售票,亦無補票),非報名參賽者要同行必須於選手報名時一同繳付車資。請多加利用大會自費專車至比賽會場。比賽當日賽場周邊道路將加強拖吊,選手請勿任意停車。

 

十二、報名辦法:

u網路報名:中華民國路跑協會會員請上網www.sportsnet.org.tw網路上報名專區填妥比賽報名表後線上刷卡或列印繳費證明至7-11利用IBON系統繳交報名費,惟非會員者請先行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網站註冊成為會員。請確認報名事項無誤,一經報名後即不接受報名事項更改。 (選擇7-11IBON系統繳費者,請於線上報名取得繳費序號後,盡速至7-11操作IBON系統並於額滿前或報名截止前完成繳費動作。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未報名成功,如遇人數額滿,亦無法再進行繳費)

v郵寄報名:請詳細填寫報名表、初次報名者請擇一證件檢附(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正面影本)以備查核,連同報名所需費用,如遇費用金額龐大或零錢,可購買郵政匯票方式,抬頭請寫:中華民國路跑協會,以掛號或現金袋方式註明「陽明山越野路跑賽報名小組收」郵寄至台北郵政47-110號信箱。請保留掛號單據以備查詢。

w親自報名:欲親自報名之選手請前往以下地點報名繳交報名表及報名費用

            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台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5號2樓206室  蘭州市場二樓,大龍街側進入

            電話:02-25855659   傳真:02-25996716

            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ï精彩一百組,限使用郵寄報名或親自報名,並附上夫妻兩人身份證影本以備查核。

 

報名時請詳加評估自身實力,己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衣服尺寸或退費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報名資格。無完成報名者不具參賽資格,嚴禁陪跑。

y曾參加過本會所舉辦的任何一場競賽的路跑活動就不需要附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z凡完成報名者,於報到時將獲贈2011陽明山越野路跑賽活動紀念T-恤1件及運動毛巾1條(41cm*100cm+-5%)。未填寫尺寸者,大會一律以L尺寸發給,如遇尺寸短缺大會有權以其他尺寸替換。

2011陽明山越野路跑賽活動

紀念T-恤胸圍尺寸對照表

S

M

L

XL

XXL

85CM

94CM

102CM

111CM

120CM

附註:報名截止日期為2011年6月23日,以郵戳為憑證,報名費繳交不足或手續不全者,以退件處理,退件所衍生之費用將由報名者自行負擔並從報名費用中扣除,因退件或網路報名失敗問題而逾期者,本會恕不負責。凡已報名參加者,若在2011年7月20日後未收到報名回執單,請速與本會聯絡或於報到當日現場查詢報到編號以利報到。

(本會電話:02-25855659、傳真:02-25996716)。

 

十三、報到:凡完成報名手續者,敬請於下列時間報到領取比賽用物品。無法於下列時間報到者可事先選擇郵寄代理報到

(一)     親自報到:請於2011年7月22日~23日上午09:00起至下午17:00止,至台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5號2樓206室,中華民國路跑協會(逾時不侯)。

(1)請持本會所寄發的報名回執單辦理報到。報名回執單將統一於賽前一星期寄發。請耐心等候,

(2)本人無法親自報到者,可將報名回執單交付受託人代理報到,惟受託者需出示證件以備查驗,如有被冒領,本會一概不負責。

(3)於報到前三日尚未收到報名回執單者,請憑報名收據或身份證明文件,於報到期限內逕自報到地點查詢,領取報名回執單副本辦理報到。

(二)郵寄代理報到(如無法在上述時間報到者,可選擇郵寄代理報到,除報名費需另付代辦費郵資,)

請在報名同時勾選,郵寄代理報到費用需連同報名費一併繳交,以方便作業,限臺灣境內。

(1)凡郵寄代理報到者,本會將不另行寄發報名回執單。包裹(競賽組內含:號碼布、晶片、及紀念品)將於活動前3日寄到報名表上所填的地址。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郵寄地址,以免包裹無法寄達。

(2)如因郵寄地址不全或無人簽收而造成包裹無法送達而導致無法參賽者,本會將不再另行補寄,物品請於賽後一星期內7月25日~29日上班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至本會領取,逾期視同放棄。

(3)郵寄代理報到費請於報名同時繳交。未滿5人團體每人130元,5人至20人600元,21人至50人1,200元,51人至100人1,800元、101人至200人2,400元、201人以上3,000元。(以上限國內,郵寄所須的代辦費郵資須連同報名費同時繳交,完成報名後即不受理)。

(三)比賽當天付費報到(非必要請勿使用)

(1)有鑑於選手因臨時有事無法在報到期限內完成報到而喪失比賽資格,本次活動將開放活動當天付費報到。

(2)活動當天將於晶片退費區設立報到處,惟報到者將必須比照郵寄報到費用付費後使得報到。

(3)請持本會報名回執單於活動當天上午05:00至05:30以前完成報到,超過05:30將不再接受報到以避免影響比賽的進

     行。

ï未完成報到者,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進入比賽路線,裁判與工作人員有權終止無號碼布選手進行比賽。

ï因故無法報到亦無參加比賽者,請於賽後一個星期內7/25-29上班時間至路跑協會補領報到物品,逾時將視為放棄領取。

 

十四、競賽組別:越野路跑組將以出生年份自動分組

男70歲+

男60-69歲

男50-59歲

男40-49歲

男30-39歲

男20-29歲

男19歲-

女60歲+

女50-59歲

女40-49歲

女30-39歲

女20-29歲

女19歲-

 













 

十五、獎勵辦法:

(一)   頒發獎金:按越野路跑組男、女總名次成績給獎,凡得獎金超過新台幣19,999元以上者,國內選手須

    依稅法負擔10%之所得稅;外籍人士須依稅法負擔20%之所得稅。(請於領獎時附身份證影印本) (各組總名次錄取

    者,不再列入分組名次計算)

 

越野路跑組(21公里)男子組/女子組 

總成績第一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

總成績第二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

總成績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

總成績第四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

總成績第五名獎金新台幣6,000元

 

(二)越野路跑組錄取名次如下:

u每組按報名人數1-50人錄取2名,51-100人錄取3名,101-200人錄取5名,201人以上錄取8名,頒發獎座及獎品各乙份。

v為鼓勵長青跑者,越野路跑組,男70歲以上者、女60歲以上者各錄取前10名,頒發獎座及獎品各乙份。

w代領者,請於舞台下方獎典區領取獎座及獎品。領取時必須出示得獎人號碼布或身份證方得代領。

 x各組得獎者限比賽當日活動結束上午09:30前領取,逾時視同棄權,活動後即不再補發。

(三)越野路跑組之選手於限時內完成,將發予成績證明(成績證明於賽後五週後開始寄發,未收到證明者,請於2011年8月31日前,提出比賽當日所使用之號碼布及個人資料,速與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聯繫否則恕不再負責補發)。不在限時內進入終點及缺任一晶片感應點時間之選手恕不發給成績證明。

(四)為鼓勵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越野路跑組之選手,將發給紀念獎牌。非於規定時間內完成比賽之選手請勿領取。

(五)越野路跑組選手比賽當天可憑號碼布兌換餐飲1份,全民健跑組憑號碼布可領取運動飲料及完跑證明1份。

(六)報名參加精彩一百組選手,兩人需完成比賽,完賽後至獎典組憑號碼布頒發”百年好合”獎,夫妻一組共領一份。

 

十六、計時

(一)「2011陽明山越野路跑賽活動」將提供競賽選手晶片計時服務,選手於報名時繳交新台幣100元作為晶片保證金。晶片成績將作為大會成績統計之依據。每一位報名參加並完成報到手續之競賽參賽者,將派發一枚計時晶片,選手於報到期間應領取號碼布、紀念品及晶片,此晶片保證金將於比賽會場選手交還晶片時發還,賽事當天未能交回晶片者,請於賽後一個星期內親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退回,逾期未繳回晶片者,保證金恕不退還。晶片使用之操作方式請選手於賽前詳閱秩序冊晶片使用說明,或是依現場服務人員的協助操作。競賽公佈成績一律以大會公布成績為基準。

(二)競賽組將全部採晶片計時,大會依據晶片紀錄之淨值作為時間記錄之依據。

(三)請選手衡量自身實力,切勿爭先恐後,發揮運動家精神,禮讓實力較佳選手優先出發。

(四)請依出發時間出發,超過起跑時間10分鐘後出發者,大會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計算成績。

 

十七、搭乘付費專車時間及地點(坐滿才發車)報名時請務必勾選搭車地點並準時於規定時間內搭乘

搭車起訖點

劍潭捷運站(基河路百齡高中前、都會叢林對面)

→比賽地點(中山樓)

臺北車站東三門→比賽地點(中山樓)

上山

上午04:00~上午04:40(末班車為上午04:40)

上午04:00~上午04:30(末班車為上午04:30)

下山

上午08:30~上午10:00(末班車為上午10:00)

上午08:30~上午10:00(末班車為上午10:00)

        註1:選手請儘早搭車,以避免因陽金公路堵塞,影響選手抵達會場時間。

        2:選手接駁車使用公車,每輛公車座位為24個,為快速接送選手抵達會場,請選手多加利用站位。

 

十八、犯規罰則:違反下列規定者,以取消比賽成績處理之

 

(一)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u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v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w未將號碼布以別針別在胸前。

嚴禁於比賽行進路線中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滑板車及騎乘腳踏車。

禁止帶同寵物(貓狗)進入賽道。

z本次活動使用晶片計時,請依規定將晶片以非金屬性物品繫於鞋尖前,無任一檢查站時間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

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

(二)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並禁止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一年及公布其姓名於協會網頁上。

u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

v 報名組別與身份證明資格不符者。

w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等)。

嚴禁非報名者取代報名者參加比賽,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佈成績無效外,另禁賽一年及網路

上公佈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十九、申    訴:

(一)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十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 

 

二十、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一)衣物保管:

(1選手若需衣物保管,必須使用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專屬之紅色衣物保管袋才接受衣物保管。本次活動選手號碼布將另印製有衣保專用卡,請事先將衣保專用卡沿虛線撕下放置於衣保袋前口袋,工作人員於號碼布蓋收件章後方接受衣物保管,領回所寄放之衣物也必須出示號碼布,經工作人員蓋領回章後才可領回所託管衣物保管袋。報到地點及活動現場(數量有限)均有販售衣物保管袋,可於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競賽活動重複使用,每個100元(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恕不負責)。

(2)大會將於2011年7月24日上午5時起,接受衣物保管,賽後憑號碼布領取,並請於上午09:30前領取保管物品。(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概不負責)。如需寄物之選手敬請盡早完成寄物,以免延誤出發時間。

(二)安全第一,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三)比賽前若逢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考量,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路跑替代路線,參

   賽選手不得有異議;如因故取消活動,報名費將以五折退還。本會將透過新聞媒體發佈新聞稿。

     (四)參加本次活動者請注意身體健康,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

        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後果請自行負責。

     (五)活動地點日夜濕度、溫差大,請自行攜帶禦寒衣物及雨具。

     (六)本次賽會競賽組一律使用晶片,請詳閱晶片使用說明,如因個人操作不當造成無成績者,本會一概不負責。

     (七)報到完成後,請小心保管號碼布及晶片,遺失恕不再補發。無號碼布者將喪失參賽資格。無晶片者即無成績。禁止無

        號碼布者進入比賽賽道。

     (八)凡完成報名因故無法事先報到及參賽者,可憑本會賽前報到單,於賽後一星期內7/25-7/29,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上

        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至本會領取紀念品,逾時逾期視同放棄。

     (九)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會網站與本會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

        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十)為地球環保盡一份力,本賽事秩序冊之內容將不提供選手名單,請參賽者自行至路跑協會網站查看。

     (十一)路線上之橫向路口,將視交通流量彈性開放橫向車輛,請參賽者經過路口時務必聽從裁判與交通警員的指引。

     (十二)活動路線週邊將嚴禁違規停車並加強拖吊請參賽選手多多利用來回付費專車。

     A. 劍潭捷運站(基河路百齡高中前、都會叢林對面)→中山樓 B.台北車站東三門至中山樓比賽現場之付費專車接送 。

(十三)國父紀念館(中山樓)為提供優質導覽服務,特別開放08:30供參加陽明山越野路跑賽選手參觀,敬請選手於報名時

勾選參加場次俾利安排導覽志工。

(十四)住宿飯店參考國際大旅舘 02-28617100 台北市陽明山湖山路1段7號(中山樓旁)

(十五) 為地球環保盡一份力,活動結束後,請將自身製造的垃圾帶下山。

 

廿一、給跑步者的健康指南:

           1、要完全享受跑步的樂趣和避免中暑,適當的訓練和充沛的體能是必要的。

           2、在賽前或賽中若能補充足夠的水分,則傷害的危險性便能降低。

           3、在比賽中用水潑或用水管淋浴下跑步,會使身體涼快些。

           4、在比賽開始前若身體有疾病,則應該要避免參與競賽,如發燒、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腸胃炎(腹瀉、嘔吐)等。

           5、熱傷害的早期症狀是:過度流汗、頭痛、嘔心、頭昏、視力模糊、步態不穩等任何神智方面的漸進性破壞。呼吸不

        順、發抖、肌肉抽筋、皮膚乾燥不出汗..等徵象時,必須立刻停止運動,在陰涼處安靜休憩,並迅速請醫護人員來

        治療,以免病情惡化。中暑每年造成四千名美國人死亡,並高佔美國高中運動員死亡之第二位(僅次於脊椎損傷)。

        中暑未治療者均死亡,延遲治療者,可能致使永久性的中樞神經系統損傷。

           6、過去有「熱暈倒」或「熱衰竭」者要特別小心,這些人比較容易發生嚴重的熱中暑。

           7、跑步的速度最好維持在身體感覺最舒適的程度,最好不要跑比平常訓練時所能達到的速度快。

           8、競賽者最好與同伴一起跑,如此方能互相照料。

           9、若能遵照以上的注意事項去預防,一定能大大減少「熱病」的發生率及嚴重度。

 

廿二、請詳閱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廿三 、本會網址:http://www.sportsnet.org.tw或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網址:http://www.ymsnp.gov.tw。

 

廿四、本會E-mail:service@sportsnet.org.tw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各位親愛的跑友們:運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原素,請各位視自己跑步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貳佰萬元之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一、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u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v被保險人在經營業務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二、特別不保事項:u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v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w,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三、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oel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