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吸引人的比賽....@.@


簡章=>http://www.taipeimarathon.org.tw/%E5%85%A8%E5%9C%8B%E8%B3%BD/1001224.pdf

建國百年穿過穹蒼陽明山超級馬拉松越野挑戰賽競賽辦法 

一、活動目的:
(1)喜愛運動民眾以跑步慶祝建國百年
(2)發展超級馬拉松運動,鼓勵民眾接觸大自然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超級馬拉松跑者協會
四、競賽日期:100 年 12 月 24 日(週六)
五、競賽路線:
起點士林至善公園-->至善路-->風櫃口-->萬里-->金山-->中湖戰備道-->冷水坑-->菁山鎮
-->平等里-->明德樂園-->至善路-->至善公園,距離 65 公里,限時 11 小時。
(註:路權尚在申請中,如未獲主管單位許可,路線改為至善公園到金山來回路線,一有結果立即公布在報名網中)

六、報名費 NT$1200,報名費含超馬越野專用補給腰帶、社團法人台北市自閉症家長協會小
貝殼庇護工場手工製造運動香皂、環保伸縮水杯、中英文成績證明 
七、報名日期:100 年 10 月 21 日起至 100 年 12 月 15 日
報到時間:100 年 12 月 24 日早晨 4:30-5:30,起跑時間 6:00,集合地點:士林至善公園
八、報名資格:必需年滿 20 歲始得報名,並參加過全程馬拉松兩場以上。
九、報名辦法:一律網路報名:網址 http://bao-ming.com/
7-11 超商 i-bon 繳費流程:
線上報名網站登錄,完成報名後,取得 1 個 i-bon 的繳費代碼(訂單編號) → 憑此代碼至全
省 7-11 超商門市 → i-bon 機器螢幕點選『繳費』→ 選擇『虛擬帳號』→ 輸入廠商碼『EB』
→ 輸入您的繳費代碼『AA000000123456』(共計 14 碼) → 輸入您的『聯絡電話』(即網站報
名所留的手機號碼) → 選取及確認您的『繳費項目及資訊』 → 『確認,列印繳費單』 → 三
小時內持繳費單至櫃檯繳費。
十、補給與檢查點
每十公里有補給站與檢查點,供應物品與限時於下:
地點 補給內容 限制時間 備註
起點


 水 600CC


12K
 
 每人一袋補給袋,內
含:香蕉一條、運動
飲料加水 600CC



22K 每人一袋補給袋,內
含:活力棒、運動飲
料加水 600CC







30K
 


 每人一袋補給袋,內 
無含:鹽一小包、能量
補充包、運動飲料加
水 600CC
40K
 
 每人一袋補給袋,內
含:鹽一小包、水果、
小餐包二個、運動飲
料加水 600CC
6 小時 1. 為了參賽者的安
全,逾時抵達檢查點
的參賽者需上殿後車
2. 此站備有簡易伸
展按摩服務
50K
 
 
 每人一袋補給袋,內
含:梅子粉一小包、
水果、能量補充包、
運動飲料加水 600CC
7.5 小時 1. 為了參賽者的安
全,逾時抵達檢查點
的參賽者需上殿後車
2. 此站備有簡易伸
展按摩服務
60K
 
 每人一袋補給袋,內
含:水果、活力棒、
運動飲料加水600CC


9.5 小時 1. 為了參賽者的安
全,逾時抵達檢查點
的參賽者需上殿後車
2. 此站備有簡易伸
展按摩服務
終點
 便當、運動飲料加水
600CC


11 小時
補充說明:
(1)補給品內容已經涵蓋比賽需要熱量與水分,大會提供乙只超馬越野專用補給腰帶以利攜
帶補給品。如不使用該裝備,參賽者也可以在補給站補充完之後再繼續參賽。
(2)大家一起保護大自然,盡量少用紙杯,報到時提供每人乙只伸縮杯,參賽者如果在補給
站需要額外補充水份,可以使用伸縮杯接水。
(3)請參賽者在競賽過程中,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4) 除起點可以放置衣物外,30K,40K 和 50K 補給站也可以存放個人衣物,請在起點報到
時把包包放到有里程數標誌的箱子中,我們會送達該補給站供取用。
十一、獎勵:
(1)男女取前十名,獲獎盃乙只
(2)年齡分組每五歲一組,該組一至四人取前兩名,每組報名五-十人取前三名,每組報名
十一人-二十人取前五名,報名人數 21 名以上取八名,各獲獎狀乙只。
十二、醫療
本賽事有醫護車巡迴路線全線,但是建議參賽者攜帶手機,有緊急醫療需要可以聯絡醫護車。
十三、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請視身體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 1 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 3 個鐘頭進食。本會在現場設有必要的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公共意外險只
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所有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 300 萬元之
公共意外險(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一)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
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活動委託辦理之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被保險人或工作人員;本次比賽保險單載明之比賽場地及活動期間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2.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二)
特別不保事項:
1.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2.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
癇、脫水等。
十四、犯規罰責:
(一)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本次比賽資格且不計成績。
1.無本次活動號碼者。
2.不遵守競賽規則及裁判指揮,經判定者失格者。
3.未將號碼布完整佩掛在胸前者。
4.未將晶片掛在鞋面者。
(二)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1.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補給、扶持…)。
2.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
3.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等)。
4.私自塗改、更換號碼布或與參賽資料不符者。
5.參賽者有其餘同伴使用任何方式(或交通工具)之陪跑。
十五、申    訴:
(一)比賽爭議:
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裁量為準,
不得提出異議。
(二)選手資格:對於各參賽的選手,如有資格不符者,需於技術會議中提出申訴,逾時不接受抗議申訴。
(三)申訴程序:
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競賽完成 20 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 5,000
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其申訴不成
立,得沒收保證金。
十六、注意事項:
(一)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或登載於本會網站及
刊物上,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及公布成績,用於比賽相關之宣傳活動上。
(二)衣物保管:
大會將於報到時接受衣物保管,賽後憑號碼布領取,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貴重物品遺
失,本會一概不負責。
(三)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四)攜帶身分證明(身分證)備查。
(五)得獎者請於領獎時,附上身分證影印本存查。
(六)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並公佈。(請隨時注意大會網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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