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真的是夏季比賽的序曲阿~~~
天氣開.始.熱.了.    ~"~

 


簡章出處=>
http://www.taipeimarathon.org.tw/%e5%85%a8%e5%9c%8b%e8%b3%bd/2010%20%e6%a1%83%e5%9c%92%e9%a6%ac%e6%8b%89%e6%9d%be%e7%b0%a1%e7%ab%a0.pdf


 

2010桃園全國馬拉松賽競賽規程

 
宗旨:提倡全民體育及豐富假期生活,加速戶外運動休閒與觀光資源結合,培養正當休閒娛樂,提升學
生體適能與運動技能水準,促使身心全面發展,透過長跑馬拉松活動,挑戰個人體能極限,並提
昇全民健康體能。
一.主辦單位: 桃園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桃園縣立體育場
三.協辦單位: 桃園縣三項運動推廣協會 內定國小 新屋鄉公所 桃園縣警察局 桃園縣警察局楊梅分局
萬能科技大學 福興宮 桃園縣消防局永安分局 福興租車行
四.活動日期: 中華民國99年6月20日(星期日),上午六時三十分開始比賽。
五.競賽地點及路線規畫:
1.福興宮檢錄、報到。(大會作業區)
2.福興宮起點←→進入綠色隧道走廊←→休閒組折返點。【休閒組】全長4公里
3.福興宮起點→進入綠色隧道走廊→堤岸走廊→綠色隧道走廊終點→堤岸道路→上觀海
橋→右轉114縣道(約20公尺)→左轉→進入台61線快速道路外側平面車道→右轉桃
93縣道410公尺處【第一折返點】→右轉台61線快速道路→陸橋下迴轉道【第二折返點】
→進入台61線快速道路外側平面車道→右轉114縣道(約20公尺)→左轉→上觀海橋
→堤岸道路→綠色隧道走廊→福興宮終點全長21公里半程馬拉松
4.福興宮起點→進入綠色隧道走廊→堤岸走廊→綠色隧道走廊終點→堤岸道路→上觀海
橋→右轉114縣道(約20公尺)→左轉→進入台61線快速道路外側平面車道→右轉桃
93縣道410公尺處【第一折返點】→右轉台61線快速道路→陸橋下迴轉道【第二折返點】
→進入台61線快速道路外側平面車道→右轉114縣道(約20公尺)→左轉→上觀海橋
→堤岸道路→綠色隧道走廊底【第三折返點】
(來回二趟)→福興宮終點

【馬拉松】全長42.195公里

六.競賽分組及里程:休閒組4公里,半程馬拉松21公里,馬拉松42.195公里
*休閒組 (共7組)
M1組:國小男四年級 M2組:國小女四年級 M3組:國小男五年級
M4組:國小女五年級 M5組:國小男六年級 M6組:國小女六年級
休閒組:男、女年齡不拘
*全馬及半馬參加組別 (共11 組)
男高齡組70歲以上(民國29年含以前出生者) 女 甲 組50歲以上(民國49年含以前出生)
男 甲 組60~69歲(民國30~39年出生者) 女 乙 組40~49歲(民國50~59年出生者)
男 乙 組50~59歲(民國40~49年出生者) 女 丙 組30~39歲(民國60~69年出生者)
男 丙 組40~49歲(民國50~59年出生者) 女 丁 組29歲以下(民國70年含以後出生者)
男 丁 組30~39歲(民國60~69年出生者)
男 戊 組20~29歲(民國70~79年出生者)
男 己 組19歲以下(民國80年含以後出生者)

七.參加資格:凡健康情況良好,自認能耐長途越野路跑中外人士,填妥報名表繳交報名費,休閒組200
元、半馬各組500元,全馬各組700元。(上列費用含餐點、保險、完跑紀念品)。
八.報名辦法:請填妥報名表件郵遞或親自報名均可,報名費請以現金袋或郵政匯票(抬頭:桃園縣立

育場)寄至桃園市三民路一段一號 桃園縣立體育場活動組收
1
聯絡電話:(03)3194510-355、357,報名表可至桃園縣立體育場網站下載。
九.報名時間:自99年3月25日起至99年4月23日止或額滿即止(以本場收件人數為憑),
凡完成報名者一概不接受退費。
十.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審定之競賽規則。
十一.獎勵:
1.於時限內完成之選手均頒發完成獎牌乙面: 4 公 里限時 4 5 分 鐘,半程馬拉松限時 3 小 時,
馬拉松限時 6 小 時。

2.於規定時限內完成馬拉松及半程馬拉松者,發給成績證明(於賽後4週內寄發)
3.頒發獎狀及提貨券:
全馬:男、女總成績第一名提貨券20000元 男、女總成績第二名提貨券15000元
男、女總成績第三名提貨券10000元 男、女總成績第四名提貨券8000元
男、女總成績第五名提貨券6000元 男、女總成績第六名提貨券5000元
半馬:男、女總成績第一名提貨券6000元 男、女總成績第二名提貨券5000元
男、女總成績第三名提貨券4000元 男、女總成績第四名提貨券3000元
男、女總成績第五名提貨券2000元 男、女總成績第六名提貨券1000元
4.頒發獎狀及精美獎品:全馬、半馬每組錄取前3名,如各組人數超過30人,則每增加15人
多錄取1名,最多錄取20名,依序給予獎勵(凡錄取總名次者,不再重覆錄取分組名次),
另高齡組及休閒組則錄取前6名。
5.辦理本活動工作人員及裁判依縣頒獎勵標準辦理敘獎事宜。
十二.報到:
1.已完成報名手續者,大會將寄發回執單以茲確認,如於活動5日前未收到該回執單,請速
洽詢「桃園縣立體育場活動組」。
2.請憑本活動回執單辦理報到手續,並領取號碼布,逾時恕不受理。
3.現場報到: 99年6月12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6時止,假桃園縣立體育場一樓大廳
辦理報到手續。凡本人(或團體)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者,請填妥委託書並簽名,
連同回執單委託他人辦理報到手續。
4.郵寄報到:郵寄報到者,需另付代辦郵資(或郵票),1-3人25元,4-10人30元,11-
25人35元,26-50人45元,50人以上65元,以上限國內郵寄所須費用,並請連同報名
費一並繳交,完成報名後即不受理。
5.比賽當天報到:活動當日僅接受遠道跑者(宜蘭、基隆、苗栗以南)辦理報到,並請於當天
早上6:00前完成報到,避免影響比賽進行。
6.請務必詳細核對活動組別,如有錯誤,請於報到當日立即更正,若活動當日發生錯誤,則
以棄權論(不列入優勝獎勵)。
7.接駁車:活動當日如有需搭乘者,請連同報名費一併繳交費用NT$100/人,當日於中壢火
車站4:50發車。回程:第一班車10:00開車,第二班車俟活動結束後開車。
十三.申訴:
(一)比賽爭議:競賽中各教練及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
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二)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事發30分鐘內先向大會裁判長口頭報告,爾
後團體組由教練偕同選手本人、個人組由選手本人向大會競賽組正式提出申訴,同時
繳交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整。所有申訴均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結,若判決認為無
理由,得沒收保證金;申訴若有理由者,即發還保證金。
十四.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2
(一)衣物保管:大會將於99年6月20日上午5時30分起,接受衣物保管,賽後憑號碼布領
取,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場概不負責。
(二)喪失資格:
1.選手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絕不能借助他人幫助競賽,選手應循比賽路徑競賽,不可抄捷
徑,或以其他交通工具為之,違者喪失資格。
2.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沒收比賽成績。所有競賽組參賽選手必須將大會發
給之號碼布別在胸前,以利裁判辨識;未帶號碼布者,裁判有權取消資格。
3.請選手拿到號碼布時不可將訂在號碼布上的「參加卡」撕下,無參加卡者視同棄權。參加
卡上的資料不可私自塗改。
(三)選手出場競賽前若身體不適,請勿出場競賽;競賽期間身體不適應即停止競賽,勉強參
賽發生任何事故,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四)選手跑回終點時,請依各自參賽組別入口進入終點,向裁判領取名次卡,並由裁判撕下
參加卡貼於成績表,倘因跑錯組別入口,衍生成績問題由選手自負責任,且不可私自更
動成績表上的參加卡,否則不予計算成績,領獎時請攜帶身分證明備查。
(五)凡報名參加競賽者,請衡量個人身心狀況,志願參加比賽,並遵守大會規則,本活動已
投保公共意外險,倘若於競賽活動中發生任何意外,依照保險契約辦理,無其他異議。
(六)如因天氣、颱風等不可抗力,大會得考量安全因素而將活動取消、延期或調整路線,並
於活動前一日公佈於本場網站,如因上述原因產生之退費問題,大會則視實際情況,採
取部份退費,參加者不得異議。
(七)本次賽事總參賽人數限制1500人,報名人數額滿即停止報名。
(八)全體參賽成績於99年6月24日公佈於本場網站(http://www.tcs.tyc.edu.tw/)。
十五.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各位親愛的跑友們:大會對於活動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
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跑友們如遇
以下第二項所述疾病之病史,建議跑者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保險,請各位視自己跑步當
日狀況量力而為。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1、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
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一)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
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二)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
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2、特別不保事項:(一)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二)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
如休克、心臟病、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oel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