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
報名表索取: |
|
請至下列地點索取報名表,欲報名者敬請詳細閱讀競賽規章並依下列報名辦法,填好報名表後選繳交報名費。於報到期間領取比賽用物品後方為完成報名手續。 |
|
|
十二、 |
報名辦法: |
|
1. |
網路報名: |
中華民國路跑協會會員請上網www.sportsnet.org.tw線上報名專區填妥比賽報名表後線上刷卡或列印繳費證明至
7-11利用IBON系統繳交報名費,無繳費者視等同無完成報名手續。網路報名者請自行列印回執單。惟非會員請
先行至路協網站註冊成為會員。請確認報名事項無誤,一經報名後即不接受報名事項更改。 |
|
2. |
郵寄報名: |
請詳細填寫報名表、初次報名者請擇一證件檢附(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正面影本)以備查核,連同報名所需費用,
如遇費用金額龐大或零錢,可購買郵政?票方式,抬頭請寫「中華民國路跑協會」以報值掛號方式(現金袋)或限
掛方式郵寄至臺北郵政47-110號信箱,註明「臺北馬拉松報名小組」收,請保留掛號單據以備查詢。 |
|
3. |
親自報名: |
?欲報名者請至以下地點報名,繳交報名表及報名費。 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臺北市昌吉街55號2樓206室
蘭州市場二樓? 大龍街側門進入 聯絡電話:02-25855659???
傳真:02-25996716 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
|
4. |
報名時請詳加評估自身實力,已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衣服尺寸或退費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該報名資格。無完成報名者將不具參賽資格,嚴禁陪跑。 |
5. |
未填寫衣服尺寸者,本會一律以L尺寸發給。如還尺寸短缺大會有權以其他尺寸替換。 |
6. |
曾參加過中華民國路跑協會所舉辦的任何一場競賽的路跑活動免附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
7. |
海外選手請多加利用線上報名並刷卡繳費,本會恕不接受海外支票、匯票等方式報名,採郵寄者請自備臺
幣或美金現金報名。 |
|
|
|
附註: |
報名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2日,以郵戳為憑,報名表資料填寫不全,繳費不足者,以退件處理,退件所衍生之費用將由報名者自行負擔,費用將由報名費用中扣除,因退件而逾期者,本會恕不負責。敬請於報名截止日以前報名,報名截止日後即不再受理報名事宜。凡已報名參加者,若在2010年12月15日以後未收到報名回執單,請速於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聯絡查詢報到編號以利報到。 |
|
|
|
|
十三、 |
報到領取比賽物品方式(凡完成報名並取得參賽資格者) |
|
※ |
親自報到(競賽組/兒童組): |
|
(一) |
時間: |
2010年12月16日~18日 上午09:00~下午18:00 |
|
地點: |
臺北市基隆路1段210號富邦CAFE棧 |
|
|
1. |
請持中華民國路跑協會所寄發的報名回執單辦理報到,報名回執單將統一於活動前一星期寄發。 |
2. |
本人無法親自報到者,可將報名回執單交付受委託人代理報到,惟受託者需出示證件以備查驗,如有被冒領,本會一概不負責。 |
3. |
於報到日前三日尚未收到報名回執單者,請憑報名收據或身分證明文件,於報到期限內逕自報到地點查詢,領取報名回執單副本辦理報到。 |
4. |
如還無法於報到期限內報到者,請於報名時選擇郵寄代理報到。 |
|
|
|
※ |
郵寄代理報到:(限競賽組,請在報名同時勾選,繳交郵寄代理報到費用,以方便作業,臺灣境內) |
|
1. |
凡郵寄代理報到者,本會於活動前寄發報到所需領取之比賽用物資。包裹內含(號碼布、晶片及紀念品)將於活動3日前寄到報名表上所填的地址。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郵寄地址,以免包裹無法寄達。 |
2. |
凡辦理郵寄代理報到者,請於活動前3天在報名表上所填地址等候包裹寄達,如包裹送達而無人接收導致無法參賽者,本會將不再另行補寄,物品請於賽後一星期內12/20~12/24上班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至本會領取,逾期視同放棄。 |
3. |
郵寄代理報到費請於報名同時繳交。未滿5人團體每人130元,5至20人600元,21至50人1,200元,51至100人1,800元、101至200人2,400元、201至300人3000元,以此類推。 |
4. |
收到郵寄代理報到包裹代表已完成報到手續,請於活動當天12月19日逕自前往活動會場集合即可。 |
|
|
|
※ |
比賽當天付費報到(專為競賽組臨時有事無法在期限內完成報到者,將比照郵寄代理報到費用收費): |
|
1. |
有鑑於時常有選手因臨時有事無法在時間內報到而喪失比賽資格,本會將開放活動當天付費報到。 |
2. |
活動當天將於晶片退費處設立臨時報到處,惟報到者將必須比照郵寄報到費用付費後使得報到。 |
3. |
請持本會所寄發的報名回執單辦理報到。 |
4. |
請於活動當天早上06:00至06:30以前完成報到,超過06:30將不再接受報到以避免影響比賽的進行。 |
|
|
|
※ |
未完成報到者,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進入比賽路線,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選手進行比賽。 |
※ |
因故無法報到亦無參加比賽者,請於賽後12/20-12/24日,上班時間至路跑協會補領報到物品,逾時將視為放棄領取。 |
|
|
|
十四、 |
獎勵方式及辦法: |
|
1. |
頒發獎金: |
按男女總成績排名次給獎,為鼓勵所有選手締造佳績,本次「2010
富邦臺北馬拉松賽」提供男子組及女子組選手相同獎金額度,同時提供150萬有史以來最高破紀錄選手獎金鼓勵。 凡得獎者之獎金超過新臺幣19,999元以上之國內選手,須依稅法負擔10%之所得稅;外籍人士須依稅法負擔20%所得稅。(得獎者請於領獎時,附上身分證影印本,不再重複計入分組獎項) |
|
|
|
全程馬拉松組 -男子 / 女子 |
兒童組-男子 / 女子 |
第一名 |
男子組破2小時11分05秒紀錄獎金NT$1,500,000 |
獎金NT$2,200 |
女子組破2小時30分05秒紀錄獎金NT$1,500,000 |
未破紀錄者 NT$1,000,000 |
第二名 |
NT$400,000 |
獎金 NT$2,000 |
第三名 |
NT$200,000 |
獎金 NT$1,800 |
第四名 |
NT$100,000 |
禮券 NT$1,600 |
第五名 |
NT$75,000 |
禮券 NT$1,400 |
第六名 |
NT$50,000 |
禮品 |
第七名 |
NT$40,000 |
禮品 |
第八名 |
NT$30,000 |
禮品 |
第九名 |
NT$20,000 |
禮品 |
第十名 |
NT$10,000 |
禮品 |
特別獎勵
一:富邦金控/富邦人壽為鼓勵臺灣馬拉松運動,特別設立臺灣馬拉松選手男女冠軍獎金各新臺幣20萬元,以期培育臺灣好手,勇於挑戰,締造佳績。 特別獎勵
二:為提高國內競技水準凡國內選手突破國內馬拉松賽記錄保持人記錄者,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將再各頒新臺幣10萬獎金 (男)許績勝 男2小時14分35秒
(女)許玉芳 女2小時39分53秒 |
|
|
(總成績前10名者不再列入分組名次計算) |
|
|
|
|
半程馬拉松組 男子 / 女子 |
路跑組(9KM) 男子 / 女子 |
警消組(9KM) 男子 / 女子 |
12行政區(9KM) 區別 |
第一名 |
NT$50,000 |
NT$20,000 |
NT$10,000 |
NT$30,000 |
第二名 |
NT$35,000 |
NT$15,000 |
NT$8,000 |
NT$20,000 |
第三名 |
NT$15,000 |
NT$8,000 |
NT$6,000 |
NT$10,000 |
|
|
(12行政區獎金將歸所代表之區公所所有) |
|
|
|
|
視障組(全程馬拉松組) 男子 / 女子 |
視障組(半程馬拉松組) 男子 / 女子 |
視障組(9KM) 男子 / 女子 |
第一名 |
NT$12,000 |
NT$8,000 |
NT$5,000 |
第二名 |
禮品 |
禮品 |
禮品 |
第三名 |
禮品 |
禮品 |
禮品 |
|
|
|
2. |
頒發獎品及獎牌:全程馬拉松、半程馬拉松及9公里各組報名人數:1-20名錄取2名;21-50名錄取3
名;51-100名錄取6名;101-200名錄取10名;201名以上錄取20名。 |
|
|
3. |
為鼓勵長青者(男70歲以上、女60歲以上)報名,馬拉松、半程馬拉松及9公里組各錄取前10名,各頒發獎牌及獎品乙份。 |
|
|
4. |
警消組按男女總成績排名次給獎,各取前3名頒發獎金,警消組排名獎可與9公里路跑組排名獎重複計獎。 |
|
|
5. |
非得獎選手本人,請於舞臺下方或獎典組領取獎牌及獎品。領取時必須出示本次活動號碼布或身份證;各組得獎者限比賽當日活動13:00結束前領取,逾時視同放棄。 |
|
|
6. |
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全程馬拉松(12.30以前)、半程馬拉松者(10.30以前),發放紀念運動浴巾一條、完成獎牌乙面及成績証明;於規定時間內完成9公里者發予成績證明。兒童組競賽小朋友於限定時間內完成比賽亦將發予完跑證明。 |
|
|
7. |
凡各組成績於大會限定時間內完成之選手將於賽後五週內收到大會寄發之成績證明,若於2011年2月11日前未收到者,請速與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聯繫否則恕不再負責補發)。 |
|
|
8. |
臺北市12行政區公益路跑公益特別基金,大會主要贊助單位-富邦金控 /
富邦人壽提供,由臺北市12行政區報名競賽組人數最多前三名公獲得。 |
|
|
9. |
報名競賽組報名人數最多之前3名企業,可獲頒贈獎牌,大會並於活動現場提供該企業跑者集合帳棚乙帳。 |
|
|
|
十五、 |
晶片: |
|
(一) |
「2010 富邦臺北馬拉松賽」將提供競賽組選手晶片(CHAMPIONCHIP)計時服務,作為大會成績統計之依據。
每一位報名參加並完成報到手續之競賽組參賽者,於報到期間除領取號碼布、紀念品外將派發一枚計時晶片,
此晶片所預付之新臺幣100元保證金將於賽後選手交還晶片時發還。使用大會晶片之馬拉松組參賽者於賽事
當天未能交回晶片者,保證金恕不發還。晶片的使用及操作方式請選手於賽前詳閱秩序手冊中晶片使用說明,
或是依現場服務人員的協助操作。競賽組公佈成績一律以大會公佈成績為基準。 |
|
|
(二) |
本次競賽全面採用晶片計時,大會依據晶片紀錄之淨值作為時間記錄之依據。 |
|
|
(三) |
請選手衡量自身實力,切勿爭先恐後,發揮運動家精神,禮讓實力較佳選手優先出發。 |
|
|
(四) |
請準時於各組鳴槍時間出發,未於規定時間15分鐘內出發者,大會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
|
|
|
十六、 |
路口管制時間表: |
|
路口 |
仁愛路 逸仙路 |
仁愛路 光復南 |
仁愛路 延吉街 |
仁愛路 安和路 |
仁愛路 敦化南 |
仁愛路 大安路 |
仁愛路 復興南 |
仁愛路 建國南 |
仁愛路 新生南 |
仁愛路 金山南 |
管制時間 撤哨時間 |
06:57 12:00 |
06:57 12.00 |
06:57 09:00 |
07:00 08:27 |
07:01 08:25 |
07:02 08:24 |
07:03 08:23 |
07:05 08:22 |
07:06 08:18 |
07:07 08:15 |
路口 |
仁愛路 林森南 |
仁愛路 中山南 |
中山南 徐州路 |
中山南 濟南路 |
中山南 忠孝東 |
中山北 市民 |
中山北 長安東 |
中山北 南京東 |
中山北 長春路 |
中山北 民生東 |
管制時間 撤哨時間 |
07:08 08:13 |
07:09 08:00 |
07:10 07:40 |
07:11 07:44 |
07:12 07:47 |
07:13 07:50 |
07:14 07:53 |
07:15 07:56 |
07:16 08:00 |
07:17 08:04 |
路口 |
中山北 錦州街 |
中山北 民權東 |
中山北 農安街 |
中山北 民族東 |
中山北 中山橋 |
北安路 明水路 |
明水路 樂群一 |
堤頂 港墘 |
堤頂 舊宗路 |
堤頂 麥帥 |
管制時間 撤哨時間 |
07:18 08:06 |
07:19 08:08 |
07:20 08:09 |
07:21 08:10 |
07:22 08:13 |
07:23 08:35 |
07:26 08:35 |
07:30 09:24 |
07:33 09:28 |
05:00 10:00 |
路口 |
環河北 折返點 |
環東 折返點 |
環東舊宗路上 |
市民基隆匝道 |
基隆路 永吉路 |
基隆路 松隆路 |
松隆路 地下道 |
信義路 基隆路 |
信義路 光復南 |
光復南 仁愛路 |
管制時間 撤哨時間 |
05:00 11:00 |
05:00 11:50 |
05:00 12:10 |
07:44 12:20 |
07:47 12:22 |
07:48 12:24 |
07:49 12:26 |
07:53 12:27 |
07:55 12:28 |
06:57 12:30 |
|
|
※ |
車輛管制時間以第一位通過路口選手抵達時間,撤哨時間為最後一位通過路口選手經過時間。 |
※ |
堤頂大道及麥帥二橋為本次活動全面封閉,禁止非賽事車輛通行。42公里及21公里必需在10:00以前通過此管制點,如未在10:00點前通過,大會有權將選手依無法在限時內完成比賽終止選手繼續比賽。 |
※ |
市民高架環河北路上方折返點,全馬選手必須於11:00點前通過管制點,如未在11點前通過,大會有權將選手無法在限時內完成比賽終止選手繼續比賽。 |
※ |
環東大道上方折返點,全馬選手必須於11:50分以前通過管制點,如未在11:50分以前通過,大會有權將選手無法在限時內完成比賽終止選手繼續比賽。 |
|
|
|
十七、 |
犯規罰則: |
|
(一) |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
|
1. |
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
2. |
無本次活動號碼布、比賽專用計時晶片。不依規定將晶片繫於鞋子上。 |
3. |
晶片計時無紀錄起跑時間,終點時間及任一檢測站時間之選手。 |
4. |
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
5. |
未將號碼布別在胸前。 |
6. |
嚴禁於比賽行進路線中騎乘腳踏車、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及滑板車。 |
7. |
禁止帶同寵物(貓狗)進入賽道。 |
8. |
本次活動使用晶片計時,請依規定將晶片以鞋帶繫於鞋尖前,嚴禁使用金屬性物品繫綁,無任一檢查站時間
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 |
|
|
|
(二) |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並禁止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一年 |
|
1. |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 |
2. |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 |
3. |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者(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 |
4. |
嚴禁未報名者取代報名者參加比賽,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宣佈成績無效外,另禁賽一年及網路上公佈代路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
|
|
|
|
十八、 |
申 訴: |
|
(一) |
比賽爭議: |
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以裁判裁決為準則,不得提出申訴。 |
|
|
|
(二) |
申訴程序: |
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十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交保證金新臺幣參仟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最終裁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以沒收其保證金,充當大會賽事基金。 |
|
|
|
|
十九、 |
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
|
(1) |
衣物保管:(限競賽組選手) |
|
1. |
競賽組選手若需衣物保管,必須使用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專屬之紅色衣物保管袋才接受衣物保管。本次活動競賽組選手號碼布將另印製有衣保專用卡,請事先將衣保專用卡沿虛線撕下放置於衣保袋前口袋,工作人員於號碼布蓋收件章後方接受衣物保管,領回所寄放之衣物也必須出示號碼布,經工作人員蓋領回章後才可領回所託管衣物保管袋。報到地點及活動現場(數量有限)均有販售衣物保管袋,可於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競賽活動重複使用,每個100元(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恕不負責)。 |
2. |
大會將於2010年12月19日上午05:00起,接受衣物保管,賽後憑號碼布領取,並請於下午13:00前領取保管物品。(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概不負責)。如需寄物之選手敬請盡早完成寄物,以免延誤出發時間。 |
3. |
大會不提供衣物保管服務於休閒組參加者,敬請休閒組穿著輕便運動裝,避免寄放衣物之需求。 |
|
|
|
(2) |
安全事項: |
|
1. |
比賽前如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報名費將以5折退還。 |
2. |
大會裁判、醫師或交通安全管制人員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及道路安全,中止或暫停選手繼續比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
|
|
|
(3) |
隨身攜帶身分證明備查。 |
|
|
(4) |
參加本次活動者請注意身體健康,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後果請自行負責。 |
|
|
(5) |
本次賽會競賽組一律使用晶片,請詳閱晶片使用說明,如因個人操作不當造成無成績者,本會一概不負責。 |
|
|
(6) |
報到完成後,請小心保管號碼布及晶片,遺失恕不再補發。無號碼布者將喪失參賽資格。無晶片者即無成績。禁止無號碼布者進入比賽賽道。 |
|
|
(7) |
凡完成報名因故無法事先報到及參賽者,可憑本會賽前報到單,於賽後一星期內12/20-12/24, 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至本會領取紀念品,逾時逾期視同放棄。 |
|
|
(8) |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會網站與本會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
|
|
(9) |
為地球環保盡一份力,本賽事秩序冊之內容將不提供選手名單,請參賽者自行至路跑協會網站查看。名單以主辦單位最後公佈為準。 |
|
|
(10) |
路線上之橫向路口,將視交通流量彈性開放橫向車輛,請參賽者經過路口時務必聽從裁判與交通警員的指引。 |
|
|
|
廿、 |
請詳閱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
廿一、 |
「2010 富邦臺北馬拉松活動訊息」請上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網站www.sportsnet.org.tw查詢 |
廿二、 |
中華民國路跑協會電子郵件信箱E-mail:service@sportsnet.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