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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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線圖=>2011『艋舺盃』全國馬拉松路跑賽路線圖【河濱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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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艋舺盃』全國馬拉松路跑賽
活動簡章
一、 |
活動緣起: |
展現艋舺傳統與現代不同風貌,以提倡國民健康,推廣全民運動為宗旨,並連結跑步情感,跑出健康跑出快樂,跑出艋舺與馬拉松永恆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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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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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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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協辦單位: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萬華區體育會、土城慢跑、青年公園長跑俱樂部、高雄超馬、北投慢跑、喜車屋愛路迷、新北市石頭溪慢跑協會、台北市民生慢跑、各社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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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贊助單位: |
誠泰文教基金會、華泰商業銀行、西門街區促進會、財團法人臺北市艋舺龍山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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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比賽時間: |
100 年11 月20
日(星期日)上午6 點至12
點整(限時六小時),若遇有颱風或不可抗拒之天災致河濱公園水門關閉,順延至11月26日
(星期六),同時段舉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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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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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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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比賽路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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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華中橋下 → 華江橋下、華中橋下 → 中正橋下(華中橋下 → 華江橋下,來回4趟,華中橋下 →
中正橋下來回三趟),華中橋下為終點。 |
十、 |
報名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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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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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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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報名完成後,請列印報名表連同報名費及晶片押金,以現金袋或滙票,
掛號郵寄「(23599)中和郵局第3─280號信箱」周天寶收(手機 0933856258 E-Mail:joutien@yahoo.com.tw)。並請保留掛號單據,以備查詢.
凡報名費繳交不足、未在期限內匯款者、手續及資料不全者,以退件處理。因退件而逾時者,本會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亦不接受臨時及逾時報名。 |
(四) |
請注意已完成報名手續並匯款成功後,報名網路上之資料即無法修改。請於之前先行確認報名資料是否正確,匯款後,經主辦單位收到確認無誤後(作業時間約3~5天),始完成報名。 |
(五) |
完成報名手續者,請於100年11月1日(星期二)以後到至原報名網頁自行列印報到回執單,大會不另行寄發回執單,若有報名及回執單印製問題,請洽詢「會長
蔣炳暉0937542603」。 |
(六) |
參加此次競賽是初馬者或是剛好完成百馬者(以跑者廣場馬拉松審查為主),亦請於報名時加以註明(未註明者,不予獎勵),大會將於完賽後特別獎勵。 |
(七) |
報名費用:每人1,300元。(含晶片押金、完成證書、紀念衫、場地公共意外保險、賽中補給、賽後簡餐、啤酒飲料等)。 |
※ |
本次比賽採用晶片計時:報名時繳交每一晶片押金500元,賽後統一繳還並退回押金,若有遺失或不繳回者每片需支付500
元賠償金。成績不予計算,亦不發完成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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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競賽組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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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年齡(年次別) |
組別 |
年齡(年次別) |
男甲組 |
60歲以上 民國40年以前出生者 |
女甲組 |
50歲以上 民國50年以前出生者 |
男乙組 |
50-59歲 民國41-50年出生者 |
女乙組 |
40-49歲 民國51-60年出生者 |
男丙組 |
40-49歲 民國51-60年出生者 |
女丙組 |
30-39歲 民國61-70年出生者 |
男丁組 |
30-39歲 民國61-70年出生者 |
女丁組 |
18-29歲 民國71-82年出生者 |
男戊組 |
18-29歲 民國71-82年出生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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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組 |
由視障協會統一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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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報到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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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請憑本活動回執單辦理報到手續,並領取號碼布,逾時恕不受理。 |
(二) |
親自報到:100年11月19日10時至20時,於台北市華中橋下,憑回執單領取號碼布、紀念衫,請注意此次比賽,不接受當天報到。 |
(三) |
郵寄報到:1~5人郵資代辦費用100元,6~10人(含)郵資200元,10~20人郵資300元,21
~40人郵資500元,41~60人郵資700元,61~80人郵資900元,81人以上郵資1000元,請連同報名費一併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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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獎勵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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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總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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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名次 |
男 子 組 |
女 子 組 |
視 障 組 |
第一名 |
獎金新台幣8000元獎盃乙座 |
獎金新台幣6000元獎盃乙座 |
不分男、女年別,錄取前3名第一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盃乙座,第二、三名獎盃乙座 |
第二名 |
獎金新台幣6000元獎盃乙座 |
獎金新台幣4000元獎盃乙座 |
第三名 |
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盃乙座 |
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盃乙座 |
第四名 |
獎金新台幣4000元獎盃乙座 |
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盃乙座 |
第五名 |
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盃乙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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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分組名次: |
各分組報名滿100名錄取前6名,每增加20名得增加錄取1名,男子組各分組錄取者頒發獎盃乙座,女子組各分組錄取前2名各頒發獎盃乙座;各組總名次錄取者,不再列入分組名次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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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馬拉松6小時以內跑完全程者,憑號碼布致贈獎牌乙面、完成證書乙張(於會後一個月內寄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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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申 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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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比賽爭議: |
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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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申訴程序: |
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十分鐘內,向大會提出,
同時繳保證金新臺幣叁仟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無誤得沒收其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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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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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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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賽會提供 參賽選手(比賽期間),大會工作人員(活動期間), 每人意外險100萬元、意外醫療險 2萬元(以大 會提供名冊為準)。被保險人因在保險
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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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
2. |
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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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特別不保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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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
2. |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病、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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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賽前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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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比賽前一日( 11月19日 )請睡眠充足,以保持比賽當日身體最佳狀況 |
2. |
比賽當日( 11月20日
)勿空腹運動,並請於比賽兩個小時前進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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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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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選手出賽前或比賽進行中,若有身體不適,請立即停止競賽,否則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
(二) |
本次賽事大會採用晶片計時,選手抵達大會晶片感應區時,可 看
到右前方螢幕立即顯現已完成公里數。晶片未繳回者將無法記錄成績、故未繳回者將視同無完跑、因此無法退保證金及完跑 證明書、請各位跑友配合。 |
(三) |
選手抵達終點後,請將信物放置於回收筒內,得以換取紀念品乙份。 |
(四) |
大會設有衣物寄放處,請自行自備置物袋,填寫號碼布之號碼,依大會規定存放(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大會概不負責
)寄物(領物)處設在華中橋下藍球場。 |
(五) |
競賽沿途請盡量靠右側前進,切勿推擠,並注意路況安全;本 次路跑賽,若遇雨天,照常舉行。 |
(六) |
頒獎典禮訂於當日上午10時0分起舉行,優勝者務必親自到場領獎,未及時到場者,以棄權論,並請隨身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
(七) |
會後大會備有簡餐(乳豬、烤鴨、蝦----)、素食、啤酒車、飲料共選手享用,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碗筷。 |
(八) |
欲在華中公園露營者(汽車、一般),請洽中華民國露營總會,預約電話:0933123379含露營車、帳篷出租。 |
(九) |
本計畫陳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後,於當天開幕式時公佈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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