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portsnet.org.tw/20130224/race_detail.php?race_no=20130224&f=index5.htm
一、主 旨:提倡台北市市民週休動態休閒活動,寓運動於休閒娛樂並鍛鍊健康體魄。 |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
三、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路跑協會 |
四、比賽時間:102年2月24日(星期日)上午6時30分起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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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比賽路線: |
起點 : |
至善公園 -> 至善路一段 -> 至善國中 -> 明德樂園 -> 至善路三段175號 -> 折返 -> 明德樂園 -> 至善國中 -> 至善路一段 -> 至善公園 終點 全長約10公里。【限時90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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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報名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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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3000名,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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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1年12月24日上午9時起開放報名,至名額額滿止,如遇報名限額已滿,而報名日期尚未截止,亦不再接受報名。線上報名以完成繳費為報名之依據,無完成繳費者將一律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
七、報名費用: |
報名費用 |
報名費 |
宅配領取代辦費 |
總計 |
每人 |
新台幣500元 |
新台幣130元 |
新台幣6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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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晶片保證金$100) |
(如有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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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報名辦法: |
(1) |
本次賽會一律採用網路報名,報名前請先詳讀活動競賽規程,充分了解並願意遵守規程上所有事項方請上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網站 http://www.sportsnet.org.tw/ 之線上報名專區,填妥比賽報名表後可選擇線上信用卡刷卡或選擇7-ELEVEN ibon繳款。請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後再進行繳費,一經報名後即不接受報名事項更改。選擇7-ELEVEN ibon繳費者,請務必於線上填寫完資料並取得繳費序號後,盡速完成繳費。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未完成報名,如遇報名限額已滿亦無法再進行繳費。選用IBON繳費者請注意單筆金額不得逾2萬塊。選擇信用卡繳費者,請勿重覆更新畫面,刷卡後可與發卡銀行確認刷卡是否已被授權,完成授權者即為繳費完成。繳款成功者方為成功報名,可於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網站報名查詢頁面查詢相關報名資料。 |
(2) |
報名時請詳加評估自身實力是否具有能力在限時內完成比賽。己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衣服尺寸或退費,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報名資格。無完成報名者不具參賽資格,嚴禁代跑及陪跑。 |
(3) |
完成報名手續之選手, 本會將於2013年2月6日前寄發報名回執單,若於2月20日後未收到回執單者,請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網站-報名查詢,查詢報名回執單編號以利領取參賽物品。如查無資料可與本會聯繫(本會電話:02-25855659、傳真:02-25996716)。 |
(4) |
報名日期自2012年12月24日上午9時至名額額滿止,本次活動因名額有限,如名額已滿,恕不再接受報名。報名名額統計以完成繳費為優先計算,請於線上填寫完報名資料盡速繳費,以免因未繳費錯失參賽機會。 |
(5) |
凡報名之選手將獲得由K‧SWISS提供的紀念專業運動背心一件,未填寫衣服尺寸者,本會一律以L尺寸發給,如遇尺寸短缺大會有權以其他尺寸代替。 |
★衣服胸圍尺寸對照表★ |
S |
M |
L |
XL |
XXL |
85CM |
94CM |
102CM |
111CM |
12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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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參賽物品領取方式: |
(一)親自領取:★賽前領取號碼布、晶片及紀念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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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02年2月22日~23日(五~六)09:00~17:00止,逾時不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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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中華民國路跑協會 台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5號2樓206室蘭州市場2樓 |
(1) |
請持本會所寄發的報名回執單辦理領取。報名回執單將統一於2/6前寄發。 |
(2) |
本人無法親自領取者,可將報名回執單交付受託人代理領取,惟受託者需出示證件以備查驗,如有被冒領,本會一概不負責。 |
(3) |
於領取日尚未收到報名回執單者,請憑回執單編號及身分證明文件,於領取期限內至指定地點領取物品。 |
(二)宅配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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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無法在上述時間報到者,請選擇宅配領取,除報名費外,需另付宅配領取代辦費)請在報名同時勾選,繳交宅配領取代辦費用,以方便作業,限臺灣境內。 |
(1) |
凡宅配領取者,本會將採黑貓宅急便於2月18日至20日間將參賽袋(內含:號碼布、計時晶片及紀念品) 寄到報名表上所填的地址。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郵寄地址,以免包裹無法寄達。 |
(2) |
如因郵寄地址不全或無人簽收而造成包裹無法送達而導致無法參賽者,本會將不再另行補寄,物品請於賽後2月25日~2月27日及3月1日上班時間(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至本會領取,逾期視同放棄。 |
(3) |
宅配領取代辦費請於報名同時繳交。1~4人以下每人130元,5人至20人600元,21人至50人1,200元,51人至100人1,800元、101人至200人2,400元、201人至300人3,000元。超過300人每增加100人增加600元(以上限國內,郵寄所須的代辦費郵資須連同報名費同時繳交,完成報名後即不受理)。 |
(三)恕不接受活動當天(2/24)現場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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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領取者,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進入比賽路線,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選手進行比賽,因故無法領取者亦無參加比賽者,請於賽後2月25日~2月27日及3月1日上班時間至路協補領,逾時將視為放棄領取。 |
(四)號碼布為參賽憑證,晶片為計時使用,物品僅此一份,請妥善保管,維護自身權益,遺失恕不補發。 |
十、競賽組別: |
★依出生年份分13組及視障組★ |
男70歲+ ★ |
男60-69歲 ★ |
男50-59歲 ★ |
男40-49歲 ★ |
男30-39歲 ★ |
男20-29歲 ★ |
男19歲- |
女60歲+ ★ |
女50-59歲 ★ |
女40-49歲 ★ |
女30-39歲 ★ |
女20-29歲 ★ |
女19歲- ★ |
視障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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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獎勵方式及辦法: |
(一) |
頒發獎金:按男、女總名次成績給獎,凡得獎金超過新台幣20,000元以上者,國內選手須依稅法負擔10%之所得稅;外籍人士須依稅法負擔20%之所得稅。(請於領獎時附身分證影印本)★各組總名次錄取者,不再列入分組名次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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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組 |
女子組 |
第一名 |
K.SWISS 商品兌換卷 12,000元 |
K.SWISS 商品兌換卷 12,000元 |
第二名 |
K.SWISS 商品兌換卷 10,000元 |
K.SWISS 商品兌換卷 10,000元 |
第三名 |
K.SWISS 商品兌換卷 8,000元 |
K.SWISS 商品兌換卷 8,000元 |
第四名 |
K.SWISS 商品兌換卷 6,000元 |
K.SWISS 商品兌換卷 6,000元 |
第五名 |
K.SWISS 商品兌換卷 4,000元 |
K.SWISS 商品兌換卷 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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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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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完成報名者,於報到時贈送紀念運動背心乙件。未填寫衣服尺寸本會一律以L尺寸發給。凡完成全程者,可於活動會場憑號碼布兌換K.SWISS贈品兌換卷,憑此兌換卷可至K.SWISS慢跑概念店-天母門市兌換精美禮品乙個,詳情請見K.SWISS贈品兌換卷上說明。★圖片僅供參考,獎勵品以實物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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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男、女組各組依報名人數錄取名次,1-50人錄取前2名、51-100人錄取前3名、101-200人錄取前5名、201人以上錄取前8名並頒發獎牌乙面及獎品乙份。領取時必須出示得獎人本次活動號碼布或身份證明文件(缺一不可)。 |
(四) |
為鼓勵長青跑者,男70歲以上、女60歲以上並於規定時間內跑完全程者各錄取前10名,頒給獎牌乙面及獎品乙份。 |
(五) |
視障組錄取前3名(不分男、女),頒發獎牌及獎品各乙分。 |
(六) |
各組得獎者限比賽當日08:30前領取,逾時視同棄權取消獲獎資格。 |
(七) |
非得獎選手本人,代領者請於舞台下方或獎典組領取獎牌及獎品。領取時必須出示得獎人本次活動號碼布或身份證。 |
(八) |
選手成績將於賽後三日內主動寄發成績證明電子檔給予規定時間內完賽選手,請參加者務必確實填寫email帳號,參賽選手亦可於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網站http://www.sportsnet.org.tw下載。大會將不另寄紙本成績證明。選手可利用成績查詢列印功能,更快速找到成績紀錄,選手亦可將成績證明下載儲存方便日後使用。不在限時內完賽或缺任一晶片感應時間之選手恕不提供成績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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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晶片: |
(一) |
「K.SWISS 至善公園路跑賽」將提供10公里選手晶片(CHAMPIONCHIP)計時服務,選手在報名時已預繳新台幣100元(報名費已含)作為晶片保證金。每一位報名參賽者,應領取參賽物品期間領取號碼布、紀念品及計時晶片,選手於比賽會場交還晶片時發還晶片保證金,賽事當天8時30分前未能交回晶片者,請於賽後2月25日~2月27日及3月1日上班時間(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親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退回,逾期未繳回晶片者,保證金恕不退還。晶片請於活動前利用鞋帶繫於右腳鞋尖前,如無晶片者或未將晶片繫在規定位置上,將不予計時亦不紀錄成績。競賽公佈成績一律以大會公布成績為準。 |
(二) |
依據國際田徑規則165.24條規定,選手起跑時間為鳴槍時間。大會將依據鳴槍開跑時間開始計算時間記錄,並依據此時間記錄做為選手成績統計之判定。 |
(三) |
請選手衡量自身實力,切勿爭先恐後,發揮運動家精神,禮讓實力較佳選手優先出發。 |
(四) |
請依出發時間出發,超過起跑時間10分鐘後出發者,因安全因素大會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
十三、犯規罰則:違反下列規定者,以取消比賽成績處理之: |
(一) |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處理之 |
(1) |
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
(2) |
無本次活動號碼布、比賽專用計時晶片。不依規定將晶片繫於鞋子上。 |
(3) |
晶片計時無紀錄起跑時間,終點時間及任一檢測站時間之選手。 |
(4) |
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
(5) |
未將號碼布別在胸前。 |
(6) |
嚴禁於比賽行進路線中騎乘腳踏車、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及滑板車。 |
(7) |
禁止攜帶寵物(貓狗)進入賽道。 |
(8) |
本次活動使用晶片計時,請依規定將晶片以鞋帶繫於鞋尖前,嚴禁使用金屬性物品固定,無任一檢查站時間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 |
(二) |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並禁止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一年及公布其姓名於協會網頁上。 |
(1) |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 |
(2) |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 |
(3) |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者(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 |
(4) |
嚴禁未報名者取代報名者參加比賽亦禁止佩帶2個或2個以上晶片,違反規定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宣佈取消比賽資格,不予計時,另禁賽1年及網路上公佈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
十四、申 訴: |
(一) |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
(二) |
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十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 |
十五、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
(一)衣物保管: |
(1) |
選手若有要衣物保管必須使用本會專屬之衣物保管袋,保管當天並出示本次活動號碼布,經工作人員蓋收件章後才接受衣物保管,領回所寄放之衣物也必須出示本次活動號碼布,經工作人員蓋領回章後才可領回保管衣物。衣物保管袋每個100元。 |
(2) |
大會將於102年2月24上午5時30分起,接受衣物保管,賽後憑號碼布領取,並請於102年2月24日上午8:30前領取保管物品。(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概不負責)。 |
(二) |
安全第一,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
(三) |
凡完成報名因故無法參賽者,憑本會報名回執單,於賽後2月25日~2月27日及3月1日上班時間09:00-12:00 / 13:30-17:30領取紀念品 (逾時視同棄權論)。 |
(四) |
競賽路線請勿攜帶寵物、娃娃車、直排輪、溜冰鞋、滑板等,違者取消競賽資格及勸離立即出場。 |
(五) |
隨身攜帶身份證明備查。 |
(六) |
請選手於活動前一天睡眠充足及避免空腹參加比賽。 |
(七) |
請詳讀競賽規則。 |
十六、給跑步者的健康指南: |
(1) |
要完全享受跑步的樂趣和避免中暑,適當的訓練和充沛的體能是必要的。 |
(2) |
在賽前或賽中若能補充足夠的水分,則傷害的危險性便能降低。 |
(3) |
在比賽開始前若身體有疾病,則應該要避免參與競賽,如發燒、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腸胃炎(腹瀉、嘔吐)等。 |
(4) |
熱傷害的早期症狀是:過度流汗、頭痛、嘔心、頭昏、視力模糊、步態不穩等任何神智方面的漸進性破壞。呼吸不順、發抖、肌肉抽筋、皮膚乾燥不出汗..等徵象時,必須立刻停止運動,在陰涼處安靜休憩,並迅速請醫護人員來治療,以免病情惡化。中暑每年造成四千名美國人死亡,並高佔美國高中運動員死亡之第二位(僅次於脊椎損傷)。中暑未治療者均死亡,延遲治療者,可能致使永久性的中樞神經系統損傷。 |
(5) |
過去有「熱暈倒」或「熱衰竭」者要特別小心,這些人比較容易發生嚴重的熱中暑。 |
(6) |
跑步的速度最好維持在身體感覺最舒適的程度,最好不要跑比平常訓練時所能達到的速度快。 |
(7) |
競賽者最好與同伴一起跑,如此方能互相照料。 |
(8) |
若能遵照以上的注意事項去預防,一定能大大減少「熱病」的發生率及嚴重度。 |
十七、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
十八、本會網址:http:/www.sportsnet.org.tw |
十九、本會E-mail:service@sportsnet.org.tw |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
各位親愛的跑友們:運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元素,請各位視自己跑步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臺佰萬元之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一)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二)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二、特別不保事項:(一)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二)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三、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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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咨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 1.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悶、胸痛) 2.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3.不明原因頭暈 4.突然失去知覺 5.高血壓(>140/90mmHg) 6.心臟病 7.腎功能異常 8.糖尿病 9.高血脂(總膽固>240mg/Dl) 10.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11.癲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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