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報名辦法: |
((一) |
2013陽明山越野路跑賽一律採用網路報名,採先繳費先佔名額方式統計名額,請上活動報名專區線上填妥比賽報名資料,並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後選擇線上刷卡或記下繳費序號至7-11利用IBON系統繳交報名費,一經報名後即不接受報名事項更改。選擇7-11 IBON系統繳費者,建議於線上填寫完資料並取得繳費序號後,盡速完成繳費。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未完成報名,如報名限額已滿繳費即截止繳費。選用IBON繳費者請注意單筆金額不得逾2萬塊。選擇信用卡繳費者,請勿重覆更新畫面,避免重覆授權。報名完成後請利用線上報名查詢區確認報名資料。如確實完成繳費但無法查尋者請來電洽詢。 |
(二) |
所有參賽者將被要求依規定限時內完成比賽,報名時請確認有能力在限時內完成比賽。因道路使用申請規定,道路管制將於規定時間開放汽車通行。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衣服尺寸或退費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報名資格。無完成報名者不具參賽資格,嚴禁代跑及陪跑。 |
(三) |
完成報名手續之選手, 本會將於2013年7月4日統一寄發報名回執單,若於7月10日後未收到回執單者,請速與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聯絡或上網查詢報名回執單編號以利報到。(本會電話:02-25855659、傳真:02-25996716)。 |
(四) |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2013年 6月14日 17:00止,本次活動因名額有限,如報名截止日前名額已滿,恕不再接受報名。報名名額統計以完成繳費為優先計算,請填寫完報名資料盡速繳費,以免因未繳費錯失參賽機會。 |
十二、參賽物品領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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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完成報名手續者,敬請於下列時間及地點領取比賽用物品。無法於下列時間領取者可事先選擇付費宅配領取。 |
(一) |
親自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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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年7月12日~13日 09:00~17:00,逾時不候,請自備袋子。 地點:中華民國路跑協會 台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5號2樓206室 大龍街側二樓 |
(1) |
請持本會所寄發的報名回執單領取參賽物品。報名回執單將統一於2013年7月4日平信寄出。 |
(2) |
報名者無法親自領取,可將報名回執單交付受委託人代理報到,惟受託者需出示證件以備查驗,如有被冒領,本會一概不負責。 |
(3) |
於報到前三日尚未收到報名回執單者,請憑報名收據或身份證明文件,於報到期限內逕自報到地點查詢,領取報名回執單副本辦理領取。 |
(二) |
宅配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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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無法在上述時間領取者,請事先選擇宅配領取,除報名費需另付宅配費用,請在報名同時勾選,宅配費用需連同報名費一併繳交,以方便作業,限臺灣境內。 |
(1) |
凡宅配領取者,本會將採黑貓宅急便於7月8日~10日間將參賽袋(內含號碼布、晶片及紀念品)配送至報名表上所填寫之地址。請務必填寫正確收件地址,以免包裹無法順利送達。 |
(2) |
請於配送期間注意包裹配送情況,7月11日後未收到請跟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聯絡,如因宅配地址不全或無人簽收而造成包裹無法送達而無導致無法參賽者,本會將不再另行補寄,物品請於7月15日-7月19日(上班時間08:30~12:00;13:30-17:30)至本會領取,逾期視同放棄,本會將不予保留未報到物品。 |
(3) |
宅配領取費用請於報名同時繳交。1人130元,2人260元,3人390元,4人520元,5人至20人600元,21人至50人1,200元,51人至100人1,800元、101人至200人2,400元、200人至300人3,000元,以此類推。 |
(4) |
收到宅配領取之包裏後請檢查包裹內容物並請於活動當天逕自前往活動會場集合起跑即可。 |
(三) |
比賽當天付費報到(非必要請勿使用) |
(1) |
有鑑於選手因臨時有事無法在報到期限內完成報到而喪失比賽資格,本次活動將開放活動當天付費報到。 |
(2) |
活動當天將於晶片退費區設立報到處,惟報到者將必須比照宅配費用付費後始得報到。 |
(3) |
請持本會報名回執單於活動當天上午05:00至05:30以前領取完畢,超過05:30將不再接受報到以避免影響比賽的進行。 |
※ |
未完成報到者,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進入比賽路線,裁判與工作人員有權終止無號碼布選手進行比賽。 |
※ |
因故無法領取亦無參加比賽者,請於7月15日-7月19日(上班時間08:30~12:00;13:30~17:30)至路跑協會補領領取物品,逾時將視為放棄領取。本會將不予保留未領取之物資。 |
十三、獎勵方式及辦法: |
(一) |
頒發獎金:按越野路跑組男、女總名次成績給獎,凡得獎金超過新台幣19,999元以上者,國內選手須依稅法負擔10%之所得稅;外籍人士須依稅法負擔20%之所得稅。(請於領獎時附身份證影印本) (男女子組總名次錄取者,不再列入分組名次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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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路跑組(21公里)男子組/女子組 總名次 |
總成績第一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 |
總成績第二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 |
總成績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 |
總成績第四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 |
總成績第五名獎金新台幣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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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越野路跑組依年齡分為13組。 分組方式將依出生年自動分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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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70歲+ |
男60-69歲 |
男50-59歲 |
男40-49歲 |
男30-39歲 |
男20-29歲 |
男17~19歲 |
女60歲+ |
女50-59歲 |
女40-49歲 |
女30-39歲 |
女20-29歲 |
女17~19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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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組按報名人數1-50人錄取2名,51-100人錄取3名,101-200人錄取5名,201人以上錄取8名,頒發獎座及獎品各1份。 |
(2) |
為鼓勵長青跑者,越野路跑組,男70歲以上者、女60歲以上者各錄取前10名,頒發獎座及獎品各1份。 |
(3) |
非得獎選手本人,請於舞台下方或獎典組領取獎牌及獎品。領取時必須出示本次活動號碼布及身分證明文件;各組得獎者限比賽當天活動09:30結束前領取。 |
(4) |
選手成績將於賽後三日內主動寄發成績證明電子檔給予限時內完賽選手,請參加者務必確實填寫email帳號,參賽選手亦可於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網站http://www.sportsnet.org.tw下載。大會將不另寄紙本成績證明。選手可利用成績查詢列印功能,更快速找到成績紀錄,選手亦可將成績證明下載儲存方便日後使用。不在限時內完賽或缺任一晶片感應時間之選手恕不提供成績證明。 |
(5) |
為鼓勵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越野路跑組之選手,將發給紀念獎牌。非於規定時間內完成比賽之選手請勿領取。 |
(6) |
越野路跑組選手比賽當天可憑號碼布兌換餐飲1份,全民健跑組憑號碼布可領取運動飲料及完跑證明1份。 |
十四、計時 |
(一) |
「2013陽明山越野路跑賽」將提供競賽選手晶片計時服務,選手於報名時繳交報名費已含新台幣100元作為晶片保證金。晶片成績將作為大會成績統計之依據。每一位報名參加並完成報到手續之競賽參賽者,將派發一枚計時晶片,選手於報到期間應領取號碼布、紀念品及晶片,此晶片保證金將於比賽會場選手交還晶片時發還,賽事當天未能交回晶片者,請於賽後7月15日~19日親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退回,逾期未繳回晶片者,保證金恕不退還。晶片使用之操作方式請選手於賽前詳閱秩序冊晶片使用說明,或是依現場服務人員的協助操作。競賽公佈成績一律以大會公布成績為基準。 |
(二) |
依據國際田徑規則165.24條規定,選手起跑時間為鳴槍時間。大會將依據鳴槍開跑時間開始計算時間記錄,並依據此時間記錄做為選手名次成績統計之判定。 |
(三) |
請選手衡量自身實力,切勿爭先恐後,發揮運動家精神,禮讓實力較佳選手優先出發。 |
(四) |
請選手準時出發,超過起跑時間10分鐘後出發者,因安全因素大會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
十五、自費專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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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要搭乘大會自費來回專車之選手需依公車收費標準,另行繳交新台幣60元專車費用,憑票上車,無票(未帶、遺失)者視同無繳費用不可搭乘(現場不售票,亦無補票),隨行非報名參賽者,必須於選手報名時一同繳付車資。活動會場禁止非大會車輛進入,請多加利用大會自費專車至比賽會場。比賽當日賽場周邊道路將加強拖吊,選手請勿任意路邊停車。搭乘付費專車時間及地點(坐滿才發車)報名時請務必勾選搭車地點並準時於規定時間內搭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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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車起訖點 |
劍潭捷運站(基河路百齡高中前、都會叢林對面) →比賽地點(中山樓) |
臺北車站東三門→比賽地點(中山樓) |
上山 |
上午04:00~上午04:40(末班車為上午04:40) |
上午04:00~上午04:30(末班車為上午04:30) |
下山 |
上午08:30~上午10:00(末班車為上午10:00) |
上午08:30~上午10:00(末班車為上午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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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1: 選手請儘早搭車,以避免因陽金公路堵塞,影響選手抵達會場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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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 選手接駁車使用公車,每輛公車座位為24個,為快速接送選手抵達會場,請選手多加利用站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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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潭捷運站週邊停車場資訊,敬請多加利用。詳細訊息可以上台北市停車資訊導引系統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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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於6點發車,選手須自備交通工具至劍潭捷運站搭乘大會付費專車。 |
1. |
百齡高中地下停車場 承德路4段175號地下室 |
2. |
前港公園地下停車場 前港街45號地下室 |
3. |
捷運劍潭站轉乘停車場 中山北路5段65號 |
4. |
承德公園地下停車場 基河路150號地下室 |
十六、犯規罰則:違反下列規定者,以取消比賽成績處理之 |
(一) |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
(1) |
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
(2) |
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
(3) |
未將號碼布以別針別在胸前。 |
(4) |
嚴禁於比賽行進路線中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滑板車及騎乘腳踏車。 |
(5) |
禁止帶同寵物(貓狗)進入賽道。 |
(6) |
本次活動使用晶片計時,請依規定將晶片以非金屬性物品繫於鞋帶最前端,無任一檢查站時間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 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 |
(二) |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並禁止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一年及公布其姓名於協會網頁上。 |
(1) |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 |
(2) |
報名組別與身份證明資格不符者。 |
(3) |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等)。 |
(4) |
嚴禁非報名者取代報名者參加比賽,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佈成績無效外,另禁賽一年及網路上公佈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佩帶2個或2個以上晶片者,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 |
十七、申訴: |
(一) |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
(二) |
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十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 |
十八、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
(一) |
衣物保管: |
(1) |
選手若需衣物保管,必須使用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專屬之紅色衣物保管袋才接受衣物保管。本次活動選手號碼布將另印製有衣保專用卡,請事先將衣保專用卡沿虛線撕下放置於衣保袋前口袋,工作人員於號碼布蓋收件章後方接受衣物保管,領回所寄放之衣物也必須出示號碼布,經工作人員蓋領回章後才可領回所託管衣物保管袋。報到地點及活動現場(數量有限)均有販售衣物保管袋,可於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競賽活動重複使用,每個100元(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恕不負責)。 |
(2) |
大會將於2013年7月14日上午5時起,接受衣物保管,賽後憑號碼布領取,並請於上午09:30前領取保管物品。(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概不負責)。如需寄物之選手敬請盡早完成寄物,以免延誤出發時間。 |
(二) |
越野路跑21公里組路跑路線行經竹子山風口段,此路段為為國防部軍事管制路段,依要塞堡壘法第9條規定嚴禁選手攜帶相機或配有照相功能手機進入管制路段,違背本法所規定禁止及限制事項者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敬請選手配合,勿以身試法,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三) |
安全第一,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
(四) |
比賽前若逢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考量,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路跑替代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如因故取消活動,報名費將以五折退還。本會將透過新聞媒體發佈新聞稿。 |
(五) |
參加本次活動者請注意身體健康,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後果請自行負責。 |
(六) |
活動地點日夜濕度、溫差大,請自行攜帶禦寒衣物及雨具。 |
(七) |
本次賽會競賽組一律使用晶片,請詳閱晶片使用說明,如因個人操作不當造成無成績者,本會一概不負責。 |
(八) |
報到完成後,請小心保管號碼布及晶片,遺失恕不再補發。無號碼布者將喪失參賽資格。無晶片者即無成績。禁止無號碼布者進入比賽賽道。 |
(九) |
凡完成報名因故無法事先報到及參賽者,可憑本會賽前寄出報名回執單,於賽後7月15日~19日,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08:30~12:00;13:30~17:00)至本會領取紀念品,逾時逾期視同放棄。 |
(十) |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會網站與本會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
(十一) |
為地球環保盡一份力,本賽事秩序冊之內容將不提供選手名單,請參賽者自行至路跑協會網站查看。 |
(十二) |
路線上之橫向路口,將視交通流量彈性開放橫向車輛,請參賽者經過路口時務必聽從裁判與交通警員的指引。 |
(十三) |
活動路線週邊將嚴禁違規停車並加強拖吊請參賽選手多多利用來回付費專車。 |
A. |
劍潭捷運站(基河路百齡高中前、都會叢林對面)→中山樓 |
B. |
台北車站東三門至中山樓比賽現場之付費專車接送 。 |
(十四) |
國立臺灣圖書館(中山樓)為提供優質導覽服務,特別開放08:30供參加陽明山越野路跑賽選手參觀,敬請選手於報名時勾選參加場次俾利安排導覽志工。 |
(十五) |
會場週邊住宿飯店參考 國際大旅館 02-28617100 台北市陽明山湖山路1段7號,亦歡迎選手賽後付費使用大眾浴池舒緩運動後疲勞。 |
(十六) |
為地球環保盡一份力,活動結束後,請將自身製造的垃圾帶下山。 |
(十七) |
活動會場週邊地熱景觀區及軍事管制區禁止進入建物四周區域,請多加注意自身安全,嚴禁接地熱區及管制禁區,以免發生危險。因場地及排水限制,大會無法提供淋浴服務,敬請選手多加利用會場週邊前山公園游泳池沐浴更衣。 |
十九、給跑步者的健康指南: |
(1) |
要完全享受跑步的樂趣和避免中暑,適當的訓練和充沛的體能是必要的。 |
(2) |
在賽前或賽中若能補充足夠的水分,則傷害的危險性便能降低。 |
(3) |
在比賽中用水潑或用水管淋浴下跑步,會使身體涼快些。 |
(4) |
在比賽開始前若身體有疾病,則應該要避免參與競賽,如發燒、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腸胃炎(腹瀉、嘔吐)等。 |
(5) |
熱傷害的早期症狀是:過度流汗、頭痛、嘔心、頭昏、視力模糊、步態不穩等任何神智方面的漸進性破壞。呼吸不順、發抖、肌肉抽筋、皮膚乾燥不出汗..等徵象時,必須立刻停止運動,在陰涼處安靜休憩,並迅速請醫護人員來治療,以免病情惡化。中暑每年造成四千名美國人死亡,並高佔美國高中運動員死亡之第二位(僅次於脊椎損傷)。 中暑未治療者均死亡,延遲治療者,可能致使永久性的中樞神經系統損傷。 |
(6) |
過去有「熱暈倒」或「熱衰竭」者要特別小心,這些人比較容易發生嚴重的熱中暑。 |
(7) |
跑步的速度最好維持在身體感覺最舒適的程度,最好不要跑比平常訓練時所能達到的速度快。 |
(8) |
競賽者最好與同伴一起跑,如此方能互相照料。 |
(9) |
若能遵照以上的注意事項去預防,一定能大大減少「熱病」的發生率及嚴重度。 |
(10) |
大會醫療救護站為緊急救護及重大傷患處理站,肌肉酸痛為運動後必然之現像,非重大傷患忌擅自進入醫護站。 |
二十、請詳閱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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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一 、本會網址: http://www.sportsnet.org.tw 或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網址: http://www.ymsnp.gov.tw |
廿二、本會E-mail:service@sportsnet.org.tw |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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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親愛的跑友們:運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元素,請各位視自己跑步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貳佰萬元之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
一、 |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1)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2)被保險人在經營業務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
二、 |
特別不保事項:(1)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2)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3)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
三、 |
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
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咨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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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悶、胸痛) 2.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3.不明原因頭暈 4.突然失去知覺 5.高血壓(>140/90mmHg) 6.心臟病 7.腎功能異常8.糖尿病9.高血脂(總膽固>240mg/Dl) 10.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11.癲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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